继续教育学院
关于开展2026年辽宁省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关于开展2026年辽宁省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6〕159号)的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研究项目应聚焦国家战略、区域发展、产业升级、技术迭代和人的全面发展,服务我省2211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紧密对接产业和市场需求,牢牢把握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功能定位,深化职业教育教学关键要素改革。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高技能人才集群培养、健全“三组长”组织机制、AI赋能教学、实习实训、数字赋能继续教育、服务学习型社会建设等方面存在的根本性、瓶颈性问题开展系统研究与探索实践。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须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每个项目设1名主持人,每个主持人限申报1个项目,项目主持人全面负责所承担的教学改革项目的管理与质量,建设周期内原则上不得更换项目主持人。

(二)项目成员组成合理、规模适度,不超过10人(含主持人)。项目组成员须直接参加项目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项目组成员同时参与的省级教改项目不得超过2项。鼓励跨专业、跨部门、跨学校、行企校联合立项和组织推进。

(三)已经列入教育部、教育厅及其他单位立项的项目或其子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凡有省教育厅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在研或近三年验收“不通过”的项目主持人,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项目。

三、推荐名额

举办继续教育的高等院校每校限报继续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不超过1项。

四、申报要求

请于6月27日下班前《辽宁省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3)、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王伟老师办公自动化邮箱。

电子版材料以“学校名称+继续教育+项目名称”命名(word版和PDF版)。

  联系人:王伟   联系电话:43164230  15041499932


                             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6月22日


附件【教改通知附件1—4.doc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