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院
辽宁科技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辽宁科技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位于辽宁省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香槐路176号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办学层次包含: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起点升本科、高中起点升专科;办学形式为函授和业余;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870631.9平方米(约合1305.3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7.3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6.6平方米;生师比21.4:1;专任教师607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0.1%;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1.8%,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3813.5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7355.2元;图书106.9万册,生均图书77.9册。

      二、专业设置

序号

专业名称

层次名称

学习年限

学习形式

学费标准(元/年)

毕业论文

答辩费

1

会计学

高起本

58

函授

2200

350

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高起本

58

函授

2200

350

3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高起本

58

函授

2200

350

4

土木工程

高起本

58

函授

2200

350

5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高起专

2.55

函授

2200

0

6

电气自动化技术

高起专

2.55

函授

2200

0

7

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

高起专

2.55

函授

2200

0

8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高起专

2.55

函授

2200

0

9

药品生产技术

高起专

2.55

函授

2200

0

10

应用化工技术

高起专

2.55

函授

2200

0

11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专升本

2.55

函授

2200

350

12

采矿工程

专升本

2.55

函授

2200

350

13

测绘工程

专升本

2.55

函授

2200

350

14

档案学

专升本

2.55

函授

2100

350

15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专升本

2.55

函授

2200

350

16

工程造价

专升本

2.55

业余

2200

350

17

环境工程

专升本

2.55

函授

2200

350

18

会计学

专升本

2.55

函授

2200

350

19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专升本

2.55

函授

2200

350

2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专升本

2.55

函授

2200

350

21

土木工程

专升本

2.55

函授

2200

350

22

小学教育

专升本

2.55

函授

2000

350

23

学前教育

专升本

2.55

函授

2200

350

24

冶金工程

专升本

2.55

函授

2200

350

25

制药工程

专升本

2.55

函授

2200

350

26

自动化

专升本

2.55

函授

2200

350

27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专升本

2.55

函授

2500

350

28

应用化学

专升本

2.55

函授

2500

350

三、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科技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达到辽宁科技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四、收费情况

一)各项费用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1.各招生专业学费标准按“专业设置”中金额收取,如学费进行调整,执行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最新收费标准。

2.毕业论文答辩费:按照辽教发【2003478号文件收取。

二)学费退费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在校学习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计退剩余的学费。

五、录取办法

(一)录取工作组织实施

录取新生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实施,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各高校在校内采取远程异地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招生计划的编制、调整工作使用教育部指定系统在网上进行。

(二)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统考科目总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在考生文化统考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原则上按招生学校的加试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处理。省招考办在录取时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学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

(三)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划定

1.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招考办拟定,报省招考委审批后执行。

2.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专升本按三科成绩划线,高起本按四科成绩划线,高起专按三科成绩划线。

(四)投档原则

1.根据招生学校计划和考生志愿,先投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

2.根据招生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文化课统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当考生总分相同时,专升本依次按照专业基础课、政治、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高起本文科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史地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高起本理科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理化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高起专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比例为1:1(生源不足的按实际上线人数投档)。

3.农林、水利、地质、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类所有专业,公安、监狱、劳教、石化、冶金、装备制造、纺织、汽车制造、建材等专业,如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上线生源仍不足时可适当降分投档,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过20分。

六、联系电话、网址

辽宁科技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24-44821388,18642403111,通讯地址:辽宁省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香槐路176号,学校网址http://www.lnist.edu.cn。


辽宁科技学院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