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院
关于辽宁科技学院2023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各函授站:

根据《辽宁科技学院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申请辽宁科技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需在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前通过辽宁省高校联盟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外语考试,并同时符合《细则》中的其他授予条件。

一、申请范围

1.20231月份毕业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

2.20237月份毕业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材料

1.《辽宁科技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申请表》见附件1

2.两张标准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蓝底、去除白边)并在照片背面写清姓名

3.与纸质同版电子版照片格式要求:照片尺寸(像素):宽110-390,高150-576;大小:5K-200K;格式:Jpg;以身份证号命名,文件夹名称函授站名+“学位照片”。

4.维普查重率低于30%的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版(pdf版本),毕业论文(设计)的命名采用2223_21_11430_专业代码_学号_LW.pdf(请严格按照学校论文要求的固定模板和格式排版!)

5.论文查重报告(电子版)

6.论文指导手册(电子版)

7.英语证书扫描件(电子版)

8.汇总表(电子版)(各函授站汇总)(见附件2

三、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1020日前请各函授站将《学位授予申请表》、照片(申请材料12项)等纸质申请材料邮寄到指定收件地址,同时将毕业论文(设计)等(申请材料345678项)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到指定的电子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请方式

根据学校管理工作实际,为不影响毕业生的学位申请,保证申请材料能够安全及时送达,所有纸质材料建议顺丰快递寄送。

收件地址:辽宁省本溪市石桥子经济技术开发区香槐路176继续教育学院,老师,电话13029230624

电子邮箱:jxjyxy45861588@163.com

五、申报要求

学位申请者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完整、准确提交材料,因申请者个人上交材料不完整或信息填写错误而影响学位授予的,一切后果由申请者本人负责。提供虚假材料及出现学术不端行为的,一经查出将取消其申请学位资格。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等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2196 号),毕业论文(设计)未达到要求的,将取消授予资格或暂缓授予,望周知。




辽宁科技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3109


附件【附件1:辽宁科技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申请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辽宁科技学院2023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汇总表.xlsx】已下载